一、公司简介: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中国新能源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并于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爱康顺应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深耕新能源领域,多次荣登《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榜单。销售服务网络遍布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十七年来,爱康凭借卓越的品质和良好的市场美誉度,荣获多项技术专利和国内外知名荣誉。顺应光伏技术的迭代升级,爱康积极打造”新能源制造+新能源服务”为核心的双轮驱动业务发展模式,全心致力于高效的光伏电池组件及新能源电站的全生命周期运营服务,并聚力于异质结光伏技术的升级与应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平价新能源惠及全球。(股票代码002610)。
二、索赔区间: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实施日:2024年2月5日
揭露日:2024年4月30日
基准日:2024年6月17日
基准价:0.879元/股
诉讼时效:2027年4月29日
三、基本案情: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1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警示函载明: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有 ST 风险“提问时,直接回复”目前公司不存在被 ST 的风险”,未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相关回复不准确、不完整。
四、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和开户信息确认单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Copyright © 2021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渝ICP备18015164号-2 技术支持:云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