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区间一:于2020年04月29日之前(含当天)买入该股票,且在之后因继续持有或者卖出而亏损;
区间二:于2020年07月06日之前买入该股票,且在之后因继续持有或者卖出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区间一:诉讼时效至2023年4月29日结束,该日期之后提交材料的本所将不再受理。
区间二:诉讼时效至2023年7月6日结束,该日期之后提交材料的本所将不再受理。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10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新型环保农药的研发和生产。目前市值29亿。
红太阳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2019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46.84亿元,2019年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29.17亿元。
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Copyright © 2021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渝ICP备18015164号-2 技术支持:云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