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是中国知名的皮鞋品牌运营商和零售商,经过30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中国较大的民营制鞋企业之一,是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也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皮具产品供应商,于201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主板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001。
二、索赔区间: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3月15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3月1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实施日:2022年4月26日
揭露日:2024年3月16日
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
基准价:4.28元/股
诉讼时效:2027年3月15日
三、基本案情:
2024年3月16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先生于3月1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8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王振滔先生立案。
2024年4月30日,公司公告收到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2号),决定书载明,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年至2022年,在奥康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奥康股份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1年至2023年4月,王振滔利用上市公司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将货款汇入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的银行账户,导致经销商回款至上市公司的时间滞后。
前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情况,奥康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四、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和开户信息确认单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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