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于1995年,承继中华民族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奉献济世的崇高理想,太安堂顺天承运,励精图治,在跌宕起伏的商海中,激战二十六年(1995-2021),秉德济世,全力弘扬中医药国粹,已发展成为集中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433。
二、索赔区间: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18年11月23日至2023年5月3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5月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实施日:2018年11月23日
揭露日:2023年5月4日
基准日:2023年6月8日
基准价:2.03元/股
诉讼时效:2026年5月3日
三、基本案情:
2023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23号)。
2023年12月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40号),载明:
(一)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太安堂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四、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和开户信息确认单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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