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能源产业经营投资为主营业务的大型综合性能源企业,于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387)。目前,旗下拥有北方石油、宁波海越、海越资管等公司。
二、索赔区间: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实施日:2021年8月31日
揭露日:2023年4月29日
基准日:2023年6月15日
基准价:5.468元/股
诉讼时效:2027年4月28日
三、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9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24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及控股股东高鑫金控于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2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现将《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二、海越能源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和开户信息确认单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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