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成立于1992年,是黑龙江省排名靠前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811。
二、索赔区间: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21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6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实施日:2021年4月30日
揭露日:2024年6月21日
基准日:2024年7月11日
基准价:0.8元/股
诉讼时效:2027年6月21日
三、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2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92024004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5年3月1日公司发布的立案调查进展公告称: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报涉及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四、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和开户信息确认单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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