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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方集团

来源: admin    时间: 2025-03-12

一、公司简介: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7.9亿元,于2012321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长方集团证券代码:300301

 

二、索赔区间: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9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4月30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实施日:2021年4月27日

揭露日:2022年4月30

基准日:2022年6月6日

基准价:1.742/股

诉讼时效:2025年4月29日

 

三、基本案情:

2024412日晚间,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1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

20251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康铭盛相关责任人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9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年,康铭盛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费用7,977,793.64元,虚增利润7,977,793.64元,占长方集团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4.90%。截至202012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47,969,495.91元,占长方集团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4%

二、2021年,康铭盛少记销售返利产生的销售费用5,487,345.17元,虚增利润5,487,345.17元,占长方集团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02%。截至20211231日,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158,171,811.42元,占长方集团当期披露总资产的 9.31%。康铭盛上述行为导致长方集团披露的2020 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四、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和开户信息确认单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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