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现注册资本1.42亿元。公司目前拥有江苏金一文化、广州金一文化、深圳金一文化、成都金一文化、河北商道商贸、深圳金一投资六家子公司。金一文化主营业务为高品质的贵金属工艺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证券代码:002721。
二、索赔区间: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30日(含)期间买入,且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实施日:2021年4月30日
揭露日:2023年5月1日
基准日:2023年6月15日
基准价:3.303元/股
诉讼时效:2026年4月30日
三、基本案情:
2023年4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84号。
2024年3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6月6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4年6月8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证监局【2024】8号),其中载明金一文化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上述事项导致金一文化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4月30日,金一文化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四、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和开户信息确认单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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