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于2021年1月19日至2022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温馨提示:根据新司法解释区间一诉讼时效至2025年4月28日结束,该日期后提交材料本所将不再受理。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安诺其),主营业务为中高端差异化染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2年7月26日,安诺其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其中载明: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与桐乡市龙欣印染有限公司(简称“龙欣印染”)签署《嘉兴安诺其助剂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嘉兴安诺其助剂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转让给龙欣印染,取得投资收益2,253万元,本次交易的利润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3.99%。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交易,仅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上事实导致安诺其公开披露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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