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主要业务为酒店住宿和餐饮服务。采购商品主要为酒店、餐饮经营所需的物品、物资,以价廉质优为原则。
基本案情:
大东海于 2022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年1月20日,海南证监局对外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号,其中载明:
一、2021 年,大东海虚构酒店客户销售业务,涉嫌虚增营业收入 4,326,023.58元、虚增利润 3,958,734.91 元;
二、2021 年,大东海虚构月饼销售业务,涉嫌虚增营业收入 839,350.44 元、虚增营业成本 420,587.33 元、虚增利润418,763.11 元;
三、2021 年,大东海虚构别墅包房合同金额,涉嫌虚增营业收入 283,018.87元虚增利润 283,018.87 元。
索赔区间: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2021年8月21日至2022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4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大东海证券虚假陈述案的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4月25日届满。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投资者将丧失索赔权利!
委托流程:
1.投资者将对账单通过电子邮箱、快递方式提交给律师;
2.律师通过对账单帮助投资者计算索赔金额;
3.律师将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4.投资者准备身份证公证书、营业部盖章的对账单或股东卡公证书等证据材料;
5.委托成立。律师开始代理投资者进行索赔,律师将全程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投资者不需要亲自参与起诉、开庭、和解、调解、执行等索赔过程。
Copyright © 2021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渝ICP备18015164号-2 技术支持:云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