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2号),公司于2022年确认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智慧云脑项目及临沂临港公安天网工程升级改造项目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第五条的规定,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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