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84号。
2024年3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6月6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4年6月8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证监局【2024】8号),其中载明金一文化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上述事项导致金一文化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4月30日,金一文化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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