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6日,山东监管局出具[2023]16号警示函,经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2015年至2017年期间,公司与日照市高新区管委会、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局、济阳县济北开发区签署相关项目开发合同,在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情况下确认了营业收入,导致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800万元、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200万元、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00万元。
二是公司通过与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无真实业务背景的资金划转虚增营业收入,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500.50万元、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89.10万元、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5,949.68万元。
三是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博士学历员工人数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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