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认为:自2023年6月2日及之前买入,2023年6月2日(含当日)卖出或继续持有的股民有望获赔,之后持有或卖出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2号)、《关于对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等三家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3号),有关情况如下:
我局在监管中发现,你公司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20年7月至2023年4月,你公司监事杨成担任山西兰田中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西兰田属于你公司关联人。2021年,你公司与山西兰田存在原材料采购业务,你公司未对此进行信息披露,也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二是你公司2022年年报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你公司未进行业绩预告,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济宁如意进出口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东,三方为一致行动人。我局在监管中发现,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期间三家公司所持如意集团股份被动减持过程中存在如下违规行为:一是3个月内三家公司集中竞价减持比例超过如意集团股份总数的 1%。
三是毛纺集团和如意进出口减持前未按照规定预先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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