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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络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 远沐律师    时间: 2021-12-17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0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地在广西桂林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影视、动漫、游戏业务,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等。目前市值19亿。

2019年10月7日,东方网络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方网络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11月20日,东方网络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载明:

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7月10日,东方网络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民事诉讼9 起,涉诉金额合计13,910.99万元。其中,2019年4月26日,东方网络披露2018 年年度报告时,已经知悉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5起诉讼案件,涉诉金额合计10,236.70万元,达到最近一期(2018)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的16.13%。东方网络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已经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而直至2019年8月8日,东方网络才在《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东方网络于近日发布了《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亿元~1.2亿元。公司表示,业绩变动原因为上年同期因诉讼仲裁败诉计提大额的预计负债所致,主要由计提违约金、担保损失、贷款逾期罚息等非经常性损益导致。据公告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东方网络股票交易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为“*ST东网”。业绩亏损严重,加上退市风险,东方网络资产状况较差,执行或有一定困难,但考虑诉讼时效,建议投资者权衡后尽早提起诉讼,避免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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